包裝秤防潮包裝的技術要求:有效期一般不超過兩年,在有效期內,防潮包裝內空氣相對濕度是在25度時不超過60%(特殊要求除外);操作環(huán)境應干燥、清潔,溫度不高于35度,相對濕度不大于75%,且溫度不應有劇烈的變化,以免產生凝露。產品含水多,可在35度+-3度以及小于或等于35%相對濕度的條件下干燥6小時以上(干燥食品除外);產品若有尖凸,應預先包扎,以免損傷防潮包裝容器;盡量連續(xù)進行,一次完成包裝操作,若需中間停頓作業(yè),應采取臨時的防潮措施;采用緩沖襯墊卡緊、支撐或固定,并盡量將上述附件放在防潮層的外部,以免擦傷防潮包裝容器;碎紙或紙箱含水率不得大于12%,刨花、木材或木箱含水率不得大于14%,否則,應進行干燥處理。